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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环保局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来源: 作者:博州环保局 时间:2018年07月31日 点击量: |
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博州环保局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积极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纳入局日常工作中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工作运行。 博州环保局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办、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州环境信息中心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部门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严格按照州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州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博州环保局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及时将可公开信息予以发布。2018年上半年,博州环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 二、规范环评审批程序,强化公众参与,公开项目批准信息。 严格落实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强化公众参与,在博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依法按流程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进一步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多措并举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措施和实施情况,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等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二是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公开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数据,依法公开城镇饮用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全州两县两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三是依法公开环境保护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依法公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18年29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依法公开砖瓦行业环境管理后督察、采石行业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违规查处、矿山资源开采生态保护双随机检查等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信息。 为了进一步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多方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博州环保局开设了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他相关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让全州人民多角度了解博州环保生态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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